025-84765820

17316158506

产品服务

SERVICE

联系我们

025-84765820

17316158506

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D栋719室

甲醛清除剂(FR-IV型)
发布时间:2019-11-04

采用亚甲基蓝(MB)作为评价光催化剂催化活性的底物。亚甲基蓝浓度与吸光度呈现良好的线性关系,可根据其最大波长处(入=663.00nm)的吸光度变化得知其浓度的变化。